一名傳產工廠作業員在操作沖床設備時,因機台防護裝置失效導致右手食指與中指遭壓傷截肢。事發初期,工廠負責人僅包了新台幣十萬元的紅包,並拿出一張內容模糊的切結書要求作業員簽名,聲稱這涵蓋了所有醫藥費與後續照顧。作業員當時因恐慌且不諳法律而簽署。
幾個月後,作業員發現右手功能嚴重受損,根本無法重返原職場,且十萬元連基本的手術與復健費用都不夠。經由法律介入後,確認該切結書違反勞動基準法強制規定而無效。後續重新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申請失能給付,並依法向雇主追討原領工資補償、醫療費用以及因雇主過失未維護機台安全而衍生的民事精神損害賠償。最終在律師協助計算與協調下,雇主補足了法定差額,雙方才簽署了具備完整法律效力的和解契約,勞工獲得應有保障,企業也真正解除了後續的訴訟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