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後第一時間內除了將傷者送醫外,就是需要保留車禍現場,以便日後罹清肇事責任。但車禍發生後,現埸如果遭到破壞(移置),且當事人均聲稱對方為肇事主因時,該如何處理?建議可以朝以下方向嘗試蒐證:
尋找目擊證人:
先尋找肇事現埸附近有無錄影監視系統或在埸之目擊證人,若均無時,則需為「現埸重建」工作,以釐清肇事責任。
現埸重建:
一般來說可從車輛之剎車痕、刮地痕、雙方車損之相對位置、車行方向、移置後位置與車體破碎零散地之相對位置……等等跡證,以重建肇事現埸。
若有現場蒐證之必要時 需儘速為之 盡量於三天內做完自行蒐證 否則日後重建現場將更加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