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是指私人間就生活關係或金錢關係的爭議或糾紛,根據私法進行解決的訴訟活動。具體而言,包括有關財產的糾紛(例如土地或不動產的歸屬,借款的歸還等)或身份關係的糾紛,其訴訟程序需要參照民事訴訟法及各類民事訴訟規則進行。

廣義上的民事訴訟還包括根據確定的判決進行的執行程序(民事執行制度),以及訴訟準備階段的保全程序(訴訟保全制度)等,此外也包括規範多個債權債務人間關係的企業或個人破產程序的內容。

此外,一些學說認為,行政訴訟也屬於民事訴訟的範疇。這是因為,行政訴訟相對於刑事訴訟,其性質和程序規定更接近於民事訴訟。

民刑事蒐證調查注意事項

一、證據之重要性

不論民、刑訴訟,其輸贏取決於証據之有無,俗云:「打官司靠證據」即為此道理,故訴訟之前,應掌握有關之文書、物證,及查知目擊證人、親自經歷之證人等,隨時提出以供調查。必要時,聲請勘驗現場或鑑定,亦可聲請保全證據。

二、索取有關證明文件

由於公文書之證據力較強,所以訴訟時向政府機關索取有關證明文件,對打贏官司甚有助益,例如:離婚協議書、各類災害證明書、警方之紀錄、筆錄與肇事現場圖、公立醫院申請驗斷書、公司負責人或印鑑證明文件、戶籍謄本……等。

三、正確適用法律

實務上會看到部分被害人因誤用法律,非但無法打贏官司,甚且因第一步之訴訟敗訴,發生連帶效應,以致權利受損而無法得到法律之保護。因之,犯罪被害人於訴訟之前,應深入了解涉及之相關規定,以及各規範間之關係,得以正確適用法律,以確保權益。

四、注意法定期限

訴訟程序有關之期限相當重要,應注意遵守,否則產生不利之法律效果,例如對民事判決、裁定不服時,要分別在二十日及十日內提起上訴抗告;又對於刑事判決、裁定不服時,要分別在十日及五日內提起上訴、抗告。但被害人對於刑事判決不能自行提起上訴,需向檢察官聲請,此時十日期間以檢察官收受判決之日期為準。

任何時刻,我們都在您身邊。
各種法律問題,立刻撥打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與法律專家一對一交流,為您釐清一切疑難。